关于聘任干部的决定2
时间:2015-11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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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聘任干部的决定
各院、处、室、部:
结合“三定”工作方案的推进情况,经校务委员会领导组研究决定对职能处室的干部聘任如下:
聘任:
蔡俊良同志担任后勤保障处正处级调研员;
刘 菲同志担任宣传处负责人;
杨明亮同志担任学生处处长助理;
马利萍同志担任学生处处长助理;
任志红同志担任人事处处长助理;
白龙杰同志担任科技处处长助理;
魏宏宝同志担任宣传处处长助理;
于 翔同志担任学校办公室事业科负责人;
原福良同志担任教务处教务科科长;
马晓纲同志担任教务处学籍科科长;
张 铨同志担任教务处教材科副科长;
李妞萍同志担任后勤保障处校管科科长;
耿 薇同志担任教务处设备科负责人;
马世合同志担任教务处电教科负责人;
杨金鑫同志担任宣传处传媒部负责人;
高培金同志担任宣传处编辑部主任;
武学军同志担任后勤保障处机电科负责人;
王勇伟同志担任安全保卫处治安科负责人;
苏恩华同志担任安全保卫处消防科负责人;
张润茂同志担任安全保卫处综合科负责人;
赵海青同志担任学校办公室车队负责人;
苗 畦同志担任黄陵校区办公室负责人。
特此决定
山西应用科技学院
2015年10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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