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聘任干部的决定1
各院、处、室、部:
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,优化干部队伍结构,结合机构整合后的干部情况,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新学期干部聘任如下:
聘任:
樊 保同志担任建工学院副院长,主持建工学院工作;
杨玉红同志担任财经学院副院长,分管教学工作;
宋小峰同志担任管理学院副院长,分管教学工作;
常文萃同志担任工程学院副院长,分管教学工作;
孟 晨同志担任艺术学院副院长,分管教学工作;
康美娥同志担任教务处负责人,主持处务日常工作;
宋惠萍同志担任基础教学部负责人,主持基础教学部日常工作;
李俊晓同志担任科技处处长,主持处务日常工作;
高 斌同志担任学校办公室代理负责人,主持校办日常工作;
白香兰同志担任学生处处长,主持处务日常工作;
孔焕兰同志担任后勤保障处处长,主持处务日常工作;
刘艳丽同志担任招生就业处负责人,主持处务日常工作;
魏宏宝同志担任宣传处代理负责人,主持处务日常工作;
刘惠芳同志担任财务处负责人,主持处务日常工作;
赵春霞同志担任人事处负责人,主持处务日常工作;
王金山同志担任安全保卫处负责人,主持处务日常工作;
高剑刚同志担任教务处副处长,承担实验中心工作;
史灵云同志担任人事处副处长,主持督导考核工作;
郭雅萍同志担任招生就业处副处长,协助开展招生、培训工作;
贾大前同志担任图书馆副馆长,承担馆务日常工作;
高安静同志担任安全保卫处处长助理,协助开展安保日常工作;
刘 菲同志担任学校办公室主任助理,承担校办内务工作。
以上聘任明确了部门第一责任人和相关干部的责任,希望各部门抓紧时间根据新的工资方案,加快完成“三定”方案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展开。
特此决定
山西应用科技学院
2015年9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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